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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符合正统神学。
经过第四世纪的尼西亚大会,基督的神性已经被公认是与父同质(homoousia,one substance)的,而亚流贬低基督的神性为受造物之论点被判为异端。又经过一个多世纪的争论,基督的人性也于451年所召开的迦克墩大会定规为“完全的”,是“真人”,是“有理性的魂,也有身体”,是“与我们同质(homoousia,one substance)”的,是“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关于基督人性的这个争议在西方世界早已经是尘埃落定了,但因华人对亚流异端不是那么明白,许多对真理不清楚的基督徒就产生了“亚流恐惧症”,拒绝将“受造物”一词与基督有任何关连。因此,对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此项真理,也就模糊了,于是有一些传道人公开宣称,基督的人性不是受造的,甚至是自存的,许多奇怪的说法都出现了。而这些偏颇的论点却居然将传讲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真理,打成异端,使得真理混淆。(王生台)
壹 改教时期的两大宗派,路德会与改革宗的信条
(一)于十六世纪擎起改教大纛的马丁路德之跟随者(路德会),制订了“协和信条”(Formula of Concord),定义出基督的神性与人性。协和信条第八条论及基督的位格,说:
“神性的属性乃是:全能,永恒,无限,并因其本性和本质,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等等。这些属性既不是,也永不成为人性的属性。
人性的属性乃是:受造有躯体,有血肉,有限量,有苦和死,能升降,能移动,受饥渴,历寒暑等等。这些属性既不是,也永不成为神性的属性。”1
(二)改革宗(或归正宗)最具权威性的“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in of Faith)第十九条《论基督二性的结合和分别》:
“正如祂的神性总是非造的,无生之始,无命之终,充满天地,同样,祂的人性也未丧失其特性,而总是受造的,有生之始,是有限的,并且保留着真身体的一切特性。……是以,我们宣认,祂是真神真人;是真神,因祂能战胜死亡;是真人,以便祂照祂肉体的软弱替我们受死。”2
网络上的中文翻译也犯了亚流恐惧症,不敢照实翻,兹将原文列出于下:Thus his divine nature has always remained uncreated, without beginning of days or end of life, filling heaven and earth. His human nature has not lost its properties but continues to have those of a creature…… These are the reasons why we confess him to be true God and true man-- true God in order to conquer death by his power, and true man that he might die for us in the weakness of his flesh.
接下来,请看历代著名的正统教父和一些属灵人物,还有被许多人所公认的信经与信条对基督的人性是怎么说的。
贰 历代教会所公认的信经与信条如何论及基督的人性
早期大公会议所制订的尼西亚信经与迦克墩信经
自从第四世纪初的亚流异端出现之后,早期的教会就以召开大公会议的方式来陈明真理,打击异端。第一次大公会议在尼西亚召开,亚流因为否认基督的神性被定为异端。会议对于基督(或神子)与父神有同样的神性之定案,乃是以一个特殊的希腊字“合蒙乌西亚”(homoousia)(中文翻译为“同质”)来说明父与子的完全“同质”。许多中文著作将此字翻译成“同体”,乃指“实体”3,而不是指身体。这个希腊字后来一再被使用来指明“两者之间有完全相同的性质”。改教时,加尔文说,“这个小小的homoousia一字,就区分出有真正信仰的基督徒和亵渎的亚流分子。”4
从尼西亚会议之后,神学争论转向基督的人性。经过一百多年的争论,迦克墩大会于451年召开,为要决定耶稣的人性之真理。这同一个希腊字“合蒙乌西亚”(同质)(homoousia)又被教父们再一次使用,来指耶稣基督的人性是与我们同质:“耶稣基督的神性,与父‘合蒙乌西亚’(homoousia),祂的人性,与我们‘合蒙乌西亚’(homoousia)。”5 所以,“合蒙乌西亚”这个字如何说明主耶稣的神性是与父神一样,同为创造的神;这个字用于祂的人性时,也说明祂是跟我们同为受造的人。
迦克墩信经如何来陈明耶稣基督的神性与人性:
“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导人宣认这一位子,在神性上是完全的,在人性上也是完全的,是真神,也是真人;祂有理性的魂,也有身体。关于祂的神性,祂与父同质,而祂的人性,则与我们同质,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We, then, following the holy Fathers, all with one consent, teach people to confess one and the same Son, our Lord Jesus Christ, the same perfect in Godhead and also perfect in manhood; truly God and truly man, of a reasonable soul and body; consubstantial with the Father according to the Godhead, and consubstantial with us according to the Manhood; in all things like unto us, without sin;)6
于忠纶在《信经是怎么说的》指出:“教父们是何等绝对地坚持基督百分之百的人性。他们不容许任何人说基督的人性与我们的人性有任何的不同。就是有人承认这肉身是马利亚来的,只要他否认这肉身与我们的肉身是同质的,也就是有一点点不一样的,就立刻被定为异端。我们可以说,以后历史上任何将基督人性有丝毫打折扣的教训,其实都可以称为与欧迪奇的教训声气相通的,也都是教父们所定罪的异端教训。”7
归 纳
从以上两类最具权威的信经和信条,前者是经过早期教会众人所公认的大公会议信经,后者是改教时期的路德宗与改革宗的信条,我们归纳出:
1. 当信经承认说,基督的神性是“真神”时,就是说祂的神性是非受造的,与父同质(homoousia),这样祂才能算是“在神性上是完全的”;当基督的人性是“真人”时,就是说祂的人性是受造的,与我们同质(homoousia),这样祂才能称为“在人性上也是完全的”,否则就是否认基督人性的异端。
2. 当信经宣告“基督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时,乃是宣称基督所成的肉体,是一个真正的、有血有肉的人,会软弱、会有受苦的感觉,是能被钉死的,这样祂才能替我们这受造者死,成功救赎。
3. 基督的人性与我们这受造的人惟一不同的地方,就是“祂是无罪的”。
叄 历史上打击异端、陈明真理的教父与历代的属灵人物如何论及基督的人性
A. 第二世纪的爱任纽(Irenaeus),最著名打击诺斯底异端的教父,因他坚定的立场维持了正统信仰。
爱任纽的文章中最有名的是《反异端》(Against Heresies),其中有好几处都说到神子所取的人性是受造的。我们就选第五部一章三节来看:
“……正如神当初造人时,将生气吹入受造的人里面,他变成了有生命,有理性的人;照样在这末世,他被造成为一个有生命而完全的人,能够承受完全的父,这是由于父的道和神的灵与亚当受造的体质结合起来……。正如亚当当初不能脱离父的双手(指到以圣灵而言) ,因为父对双手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照样在末世,他的双手形成了一个活人,不是由于人的情欲,也不是由于人欲,乃是由于父的美意,好叫亚当按照神的形像和样式,重新受造。”8
于此,爱任纽指出,当初亚当如何被造,在这末世,子也同样重新被造。所以,基督的人性是被造的。
B. 与爱任纽同一时期的特土良(Tertullian),被称为“第一位拉丁教父”,也是“希腊最后一位护教士”,他说明真理的信仰,是“正统三一神论与耶稣基督位格的教义之父”。
第二世纪,深受诺斯底主义影响的华伦提努,教导耶稣有一个如日月星辰的属天身体(celestial body)。他并传讲耶稣的身体经过马利亚,就如同水经过河道一样,没有从马利亚得着任何东西。9这就是说,耶稣的身体(人性)不是从真正的人所得来,乃是自己一直存在的。
特土良在《基督的肉体》一文中,如此反驳华伦提努:
“当我读到华伦提努(Valentinus,当时的诺斯底派领袖)的荒诞小说时,他们为了避免主不被人认为比天使微小,而天使不是由属地的血肉所造的,就此拒绝相信基督的人性和属地的本质是被造的。”10
否认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是自存的华伦提努异端,早在第二世纪就已经被特土良讥笑是荒诞的小说。
C. 以打击亚流异端而著名的亚他那修(Athanasius),尼西亚信经的正统信仰能被早期教会接受,亚他那修居功甚伟。
亚他那修一面强烈地维护基督的神性,是与父神同质,完全是神:
“称呼基督的神性是受造的,这是不对的。因为万物都是藉着子而被造的,而子是在永世就被父所生。”11
另一面,他也指出基督所成的肉身乃是:
“……然而,祂为我们所穿上的身体是一个受造物。”12
“主的人性是被造的,作为「道路的开端」,使祂为着我们的救恩显现给我们,因为祂是道路,使我们能到父面前。”
“说子(指神的儿子)是受造的,也是正确的,因为这是指祂的成为人说的,因为人是受造的。……我们必须指着祂为我们的缘故而取了肉体时,才能这么说。”14
亚他那修论及耶稣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救恩有何等浩大时,说:
“这是一个除非藉着由祂穿上我们受造的身体,我们无法得到的恩赐。……正如我们接受了圣灵,却没有失去我们原先的性质;主也一样,当祂为我们被造成人,穿上了一个身体,并不失去神的本质。”15
我们从亚他那修这几句话看见,基督必须穿上一个受造的人性才能救赎人类,因为我们人是受造的。然而,亚他那修特地强调,当我们说“基督是受造的”,或“神子是受造的”,我们必须是指着祂的人性而言。就着基督的神性这面来说,祂与父神同质,完全同样,并且祂不会因为穿上了人性就失去了神性;但就着祂的人性来说,祂是完全与我们一模一样,同性质,也是被造的,这样祂才能救赎我们这被造的人,将完全的救恩赐给我们。
D. 接续亚他那修的迦帕多家三教父,经过多年的劳苦与争辩,使尼西亚信经能被教会接受。
其中一位拿先斯的贵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在驳斥基督人性与我们人性不同的异端时,说了一句千古名言:“基督所没有取的,就得不到医治。”16(For the unassumed is the unhealed.)在贵格利那个时代,有几个异端说基督所取的人性是不完全的,或说祂的人性被神性吞灭了,使得基督藉成肉体所穿上的人性跟我们不一样。贵格利站在救恩论的立场上,简单一句话就陈明了基督的人性,必须与我们的人性一模一样才能拯救我们,使我们败坏、必死的人性得蒙医治。
贵格利指出基督是神永远的道,为了我们软弱的肉身能有分祂的丰富而取了肉身,除了罪,在一切方面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贵格利并以惊叹的语气赞美基督的道成肉身乃是“全新的混和,奇异的联合;自有存在者进入了存在,非受造的成了受造的,那不能被限制的被限制了。……祂赐与丰富的成为贫穷,因祂取了我肉身的贫劣,为要叫我能取得祂神格的丰富。”(O new commingling; O strange conjunction; the Self-Existent comes into being, the Uncreate is created, That which cannot be contained is contained... And He Who gives riches becomes poor, for He assumes the poverty of my flesh, that I may assume the richness of His Godhead.)。在此,他明确地说基督的道成肉身,乃是“非受造的成了受造的”。18
E. 第四世纪驱逐亚流异端份子,极力传道,影响奥古斯丁信主并为他施浸的安波罗修(Ambrose)。
安波罗修于《他的弟兄的死》(On the Death of his Brother)一篇讲道词中,如此说:
“主耶稣乃是为了父救赎的工作,而由童女被造。确实,我们无法怀疑,这是论及道成肉身的奥秘,主亲自穿上了我们的肉体,乃是为了要将祂手的工作从败坏的奴役中拯救出来。……基督的肉体乃是为着被造之物,但祂的神格存在于被造物之前。”19
安波罗修以纯正的真理、动人的讲词来讲道。他在这一篇中说到,主作为我们的弟兄而死,祂的肉体必须是我们的肉体,也是被造的,祂才能为我们死。
以上这几位是早期教会时期最著名的教父,他们都清楚论及基督的神性是永远的,与父同质,但祂的人性是受造的。
现在我们来看改教时期的几位人物:
F. 吹响改教号角,归回圣经真理的路德马丁(Martin Luther)。
改教时期,有一位士闵克非(Casper Schwenckfeld),宣称“受造”这词不能用来形容升天之基督的人性,仅能应用于耶稣在地为人的那三十三年半时间。十年之后,他竟然宣称,连在地上的耶稣也不能使用“受造”这词了。路德在反驳他时说了以下几句话:
“1. 大公的信仰公认一位主耶稣基督,祂是真正的神,也是真正的人。
13. 因这缘故,有人能大胆的说:‘基督是受造物’,因为明显的,基督是被造的。
25. 当我们说基督照着祂的人性可称为‘受造物’,士闵克非与其蛙兵鼠将愚昧的嘲笑我们。
56. 既然说:‘基督照着祂是人性说’或‘基督照着祂的人性说’或‘基督藉着人性说’或‘基督在祂的人性里说’,这各种不同的说法,其实都是说明基督是受造物获取了受造之人的样式,或者更直接了当的说,既然这些说法都是指基督的人性就是一个受造物,既然怎样说都是指一件事,那些想将这不同的说法解成不同观念的冒牌逻辑学专家是应受唾弃的。”20 路德最后简洁地指出:“人是受造物,基督是人,所以是受造物。”21
G. 改革宗(或归正神学)的领袖加尔文(John Calvin)。
加尔文以系统神学的写法,写了改教后的第一部神学书《基督徒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22在这本书第二卷第十二篇中,加尔文如此论及基督的神人二性:
“谁能完成这使命呢?除非上帝的儿子也成为人的儿子,而且接收属于我们的一切,……那本来为上帝的儿子从我们的身体取得身体,从我们的骨肉,取得骨肉(参弗5:30),这样就成为和我们一致的。我们所特有的,祂不拒绝,因此祂所持有的,我们也可以得着;因此祂和我们同样可以在一方面是上帝的儿子,一方面又是人的儿子。……我们与上帝的儿子之具有共同的性质,是足以保证我们和祂的共同关系的。祂具有我们的肉体……”
加尔文力斥否认基督具有我们人性的这班人:“祂的人性在从前为摩尼派和马吉安派所否认。后者以为基督的身体不过是一种幻影,而前者又梦想他是得着了一个属天的肉体(celestial flesh)。圣经上无数有力的记载都跟这两种观念背道而驰。因为神所应许的福,不是给一位属天的子孙(a heavenly seed),也不是给了戴着人面具的一位,乃是给了亚伯拉罕和雅各的后裔;那永远的宝座也不是应许给一个空幻的人(an aerial man),而是给了大卫的后裔,和从他腹中所出的一位。因此当祂在肉体(原文flesh)显现时,就被称为大卫和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是因为祂是从一位童女所生,也不是以某种空中所造出的,乃是如保罗所说的,‘按照肉体,祂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一3),这同一位使徒在另一地方又告诉我们,‘按照肉身,祂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罗九5)。所以,我们的主自己不满意只被称为‘人’,祂常自称为‘人子’,为要更清楚的表示祂实在是具有一个从人来的人性。”23 圣经中之所以有旧约的人物,并以马太福音开头所讲之耶稣基督的家谱,就是证明耶稣具有同为受造的人性。
H. 十六世纪被誉为“英国迦尔文”的约翰欧文(John Owen)。
欧文在其《圣灵论》一文中,说:“马利亚因着圣灵怀孕的神迹,是圣灵的创造之工。这与创造天地,从无到有的创造不同。这次的创造,用了童贞女马利亚的实质,造出基督的人体来。在马利亚胎中的基督人性,乃是圣灵的工作。圣灵以祂的大能从马利亚的身体中创造了基督的肉身。……基督的人性与圣灵的关系乃是被造者与创造者的关系。”24
I. 著名教会历史学家薛夫 (Philip Schaff)。
十九世纪著名的教会历史学家薛夫,编辑了教会历史上各种信条。他在分析第四到第六世纪所发生之神学论战时指出,第一次尼西亚大会乃是决定了基督永远先存的神格。基督的永存性与同享神格从此被定为正统的信仰,如果人承认基督的永存性,也承认基督是神格中的一位,就是正统。25请注意他在这分析之后,所写的一段话:
“耶稣基督的位格在其神人二性的丰满里是根本无法以人类任何逻辑的公式来完全定规的。如果连那不完全,有限之人的位格都是奥秘难测的,何况基督那完全、无限的位格!于此基督耶稣的位格里,创造者与受造物,无限的与有限的,永不改变的、永远的所是,与会改变的、短暂的所成,这些惊人的对比何等协调一致地结合在一起!”26
薛夫与前面许多信经、信条、属灵伟人一样,大胆地使用了“于基督耶稣的位格里,创造者与受造物”来形容基督。所以,基督的神性是非受造的,但祂的人性是受造的。
肆 结语
马丁路德于1540年辩驳士闵克非中有一段话:“但愿你在单纯的心中守住这信条,就是在基督里有神性也有人性,而此二性是在同一个身位中,合而为一。这种合而为一是在别处找不到的。这种合一并不使人性成为神性,亦不使神性成为人性。这二性的分别,非但没有拦阻那合一,反而印证那合一。基督是真神又是真人,这一信仰永远坚立不改。藉此宣言,人可蒙拯救脱离异端,更可蒙拯救脱离士闵克非。士闵克非告诉人基督不是受造者,又告诉人有人教导错误,…… 我受搅扰的,是那些比他更好的神学家,没有因他那轻浮无聊的毁谤,被催逼至站起来对他说:‘你这邪恶的人,你是个骗子,我们没有说基督仅仅是一个受造者,我们说祂是神、又是人,并且只有一个身位。祂的两性在祂身位里联而为一,……基于两性的一致并其不能分离的合一,在这两性之间有属性的相通。故此,属于一性的东西也可同时应用于另一性,因为在祂身上只有一个身位。’假若我们守住这样的信条,亚流派与所有的异端都会一同倒台。……我们是说基督就着祂的人性说是受造者,但照着祂的神性说是创造者。”27
注:
1、协和信条,历代基督教信条,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9年四版,页116。
2、比利时信条,历代基督教信条,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9年四版,页139。
3、于明朝,当天主教传到中国来时,这个“合蒙乌西亚”希腊字当时被翻为“实体”,因而产生了“三位一体”的说法。其实,这个希腊字乃是指“完全相同的性质”,翻成“同质”比较合适;翻成了“实体”,而又被简称为“体”,则令其原意被混淆。
4、加尔文,基督徒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Bk. I, 13,4。
5、Philip Schaff, The Creed of Christendom, Vol. II,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83, p. 62-65.
6、Philip Schaff, The Creed of Christendom, Vol. II,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83, p. 62-65.
7、于忠纶,信经是怎么说的,《神人基督,质疑〈看哪!完全的主基督——再思基督论〉》,香港真理书房,2006,页143。
8、尼西亚前期教父选集,爱任纽,反异端,第五部,一章三节,基督教历代名著集成,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页167。
9、Fr. Kenneth Baker, S.J., The Enfleshment of God, http://www.catholiceducation.org/articles/religion/re0751.html.
10、Tertullian, Chapter XV. The Valentinian Figment of Christ’s Flesh Being of a Spiritual Nature, Examined and Refuted Out of Scripture, http://www.intratext.com/IXT/ENG1191/_PG.HTM
11、《信仰宣言》,Statement of Faith, #3.
12《尼西亚信经护文》,Defence of the Nicene Definition, #3.
13、同上,#4.
14、同上,#14.
15、同上。
16、Gregory of Nazianzus, Epistle 101, in Christology of the Later Fathers, ed., Edward R. Hardy, Library of Christian Classics, vol. 3, Philadelphia, PA: Westminster, 1954, 218.
17、Gregory of Nazianzus, Oration 38:13, http://inthelord.com/Christian Mysticism/Nazianzus/uncreated.html
18、同上。
19、http://individual.utoronto.ca/jskira/syllabus-trinity-church-1054-09.html
20、路德马丁,《关乎基督之神性与人性的争辩》,香港真理书房,2006。
21、同上。
22、《基督徒要义》中文网站http://www.cbible.net/basic/calvin/institution/chap213.htm
23、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Michigan: Eerdmans, 1997), Vol. 2, part 14, 409.
24、http://www.jdtjy.com/html/jiaomushuji/shenxueziliao/shenglinglun/index.html
25、Philip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Volume III chapter IX, §142.
26、同上。薛夫这一段话:The person of Jesus Christ in the fullness of its theanthropic life cannot be exhaustively set forth by any formulas of human logic. Even the imperfect, finite personality of man has a mysterious background, that escapes the speculative comprehension; how much more then the perfect personality of Christ, in which the tremendous antitheses of Creator and creature, Infinite and finite, immutable, eternal Being and changing, temporal becoming, are harmoniously conjoined! The formulas of orthodoxy can neither beget the true faith, nor nourish it; they are not the bread and the water of life, but a standard for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 and a rule of public teaching.
27、于忠纶,马丁路德《关乎基督之神性与人性的争辩》,页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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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言